【网红收入超千万报税竟未达5000元】据国家税务总局12月18日消息: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程虎偷税案件进行处理。经查,网络主播程虎(网名:厦门小程,粉丝量500万)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个人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代销取得佣金收入,并成立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直播进行商品销售取得经营收入,通过其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21.13万元。
据悉,程虎3年直播带货收入超千万(带货佣金收入352.89万元,个体工商户商品销售收入749.85万元),申报个税的收入竟未达5000元起征点,账目混乱,企图逃避缴税。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程虎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9万元。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主播、网红经济等新兴业态迅速崛起,成为许多人实现财富梦想的重要途径。然而,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税收问题。
由于网络经济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一些网络从业者利用这些特点逃避税收,导致国家税收流失。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税法规定,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加强网络经济的税收监管,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已经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程虎偷税案的查处,再次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不容逃避,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税务部门依法对程虎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9万元,体现了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这一案件的查处,也为其他网络从业者敲响了警钟。网络经济虽然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但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从业者应当自觉遵守税法规定,依法申报纳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