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支付30万!女子肺部磨玻璃结节癌变理赔遭拒,法院终判保险公司赔付

cy (8) 2024-11-20 10:12:58

【女子肺部磨玻璃结节癌变理赔遭拒】近日,一起关于女子肺部磨玻璃结节癌变后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案历经多次审理,最终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应向患者支付保险金。

据悉,张女士在2020年6月因体检发现肺部阴影,后被确诊为肺部磨玻璃结节。此后,她所在的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团体重疾险。然而,在2023年2月,张女士的磨玻璃结节不幸癌变,被诊断为右肺上叶恶性肿瘤。当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了拒赔。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张女士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查出了肺部磨玻璃结节,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既往症免赔条款”范畴。张女士对此表示不满,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一审中,法院支持了张女士支付保险金的诉请,但驳回了她的其他请求。双方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中,双方围绕“既往症免赔条款是否属于格式条款及是否有效、磨玻璃结节是否属于该条款约定的既往症”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保险合同中的“既往症免赔条款”约定及本案保险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认定保险公司应支付张女士保险金。法院指出,保险公司需要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并在保险合同中对于何为“疾病”进行定义。同时,保险公司还应承担被保险人是否在投保前已经患有疾病的举证责任。

此次判决不仅维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提醒了保险公司在制定合同时应更加严谨和明确。同时,该案也引发了人们对于保险理赔流程和合同条款的关注与思考。

未来,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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